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一定的賠償金。支付職工薪酬時,可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具體會計分錄怎么辦?
企業在向員工支付薪酬時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1.職工薪酬確認后,按職工所在部門計入相應科目核算。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等。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
2.支付職工薪酬時,會計分錄為:
借方:應付職工。
貸款:銀行存款
3.結轉本年利潤,會計分錄為:
借方:本年利潤
貸款:管理費等。
應付工資核算包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基金;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福利;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等。
員工拿到遣散費要交個稅嗎?
根據財政部的數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后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18〕164號)規定,個人和用人單位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經濟補償、生活補貼和用人單位發放的其他補貼),不足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3倍的部分不得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稅。
學樂家教育
以上都是關于如何做好企業向員工支付薪酬的會計分錄。更多消息請關注河南人事考試網頻道。
這篇文章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