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法是以會計等式為原則,以借貸為符號,反映經濟業務增減變化的一種復合方法。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法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對象不再局限于債權債務關系,而擴大到記錄財產物資的增減和計算經營損益。原本僅限于記錄債權債務的“借”和“貸”這兩個詞,已經不能概括所有的經濟活動。它所代表的應該包括經濟活動中資金運動的所有來龍去脈。它們逐漸失去了原來的字面意義,變成了一個簡單的符號,只表示方向,成為一個專門的會計術語。
會計規則:
基本要求
借貸法的規則可以概括為:有借必有貸,借貸必對等。
第一,使用借貸法時,對每一筆經濟業務,都要記一個(或幾個)賬戶的借方,記另一個(或幾個)賬戶的貸方,即“有借必有貸”;賬戶借方記錄的金額必須等于賬戶貸方記錄的金額,即“借貸必須相等”。
第二,記錄的賬目可以是同類型的,也可以是不同類型的,但必須是兩個方向的,既不能借記,也不能貸記;
第三,借記的金額必須等于貸記的金額。
主要原則
任何經濟業務的發生,都會引起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會計要素的相應變化。但無論發生什么經濟業務,它們對資產負債或所有者權益的影響無非是以下幾種。即:
(1)資產負債或所有者權益同時增加,資金總額增加。對于這類經濟業務,一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為資產科目的借方,另一方面也要將相同的金額登記為負債或所有者權益的貸方。
(2)資產負債或所有者權益同時減少,資金總額減少。對于這類經濟業務,一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到資產賬戶的貸方,另一方面也要將相同的金額登記到債務或所有者權益的借方。
(3)營業收入一般會導致資產和收入同時增加,資金總量增加。對于這類經濟業務,一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為資產科目的借方,另一方面也要將相同的金額登記為收益科目的貸方。
(4)營業費用一般導致資產減少,費用增加,資金總量不變。對于這類經濟業務,一方面要把發生的金額登記到資產賬戶的貸方,另一方面也要把同樣的金額登記到費用賬戶的借方。
(5)資產內部項目相互轉化,即兩個項目增減時資金總額不變。對于這類經濟業務,一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為一個資產賬戶的借方,另一方面也要將相同的金額登記為另一個資產賬戶的貸方。
(6)當負債或所有者權益增加或減少時,資金總額不變。對于這類經濟業務,一方面要將發生的金額登記到一個債務或所有者權益賬戶的貸方,另一方面要將相同的金額登記到另一個債務或所有者權益賬戶的借方。[4]
舉個例子
有壞賬
借方: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收到賬單
借方:應收票據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計稅
主要優勢
其優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有利于經濟業務,加強經濟管理;
(2)有利于防止和減少錯誤;
(3)賬戶設置的靈活性;
(4)有利于會計電算化。
會計分錄是指根據經濟業務,表明借入和借出賬戶的方向、名稱和金額的會計記錄。
要素
第一,方向
二、賬戶名稱
第三,金額
種類
1.簡單分錄:只涉及兩個賬戶的會計分錄。
第二,復合條目:僅涉及兩個(不包括兩個)以上的ac
第三,每個賬號只能寫一行。如果經紀業務涉及幾個賬戶,要分別寫幾行,不能一行寫所有涉及的賬戶。
首先,你要知道會計的六大要素,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每個會計要素下還有常用的會計科目。
第二,要明白,借了就要借,借了就要對等。
一般情況下,資產科目的期初余額在借方,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在貸方是期初余額,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
收入類似于負債,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但沒有期初數。
成本類似于資產。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沒有期初數。
利潤是收入-成本。
了解了這個原理,當一個經濟業務交給你的時候,你就能很快知道如何寫分錄了。
借貸只是一個符號,沒有其他意義。
借貸記賬法是一種復式記賬法,以借、貸二字為記賬符號,對每一筆經濟業務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賬戶上反映相同數額的借貸。
“借”、“貸”一詞的本義是指債權人和貸款人,用于表示人與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后來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濟活動越來越復雜,會計核算的范圍擴大到實物、收入、費用等。貸款一詞不僅要記錄債權債務,還要記錄各種財產、收入、費用的變動情況。這樣,“貸款”一詞就逐漸失去了它的本義,變成了一個純粹的會計符號,成為會計上用來指導會計方向的會計專業術語。
1.會計科目的類別有哪些——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共同、成本和損益?
2.會計科目的借方和貸方分別代表什么?
資產: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
負債:借意味著減少,貸意味著增加。
好處:借方意味著減少,貸方意味著增加。
成本:采購材料時,借方表示成本超支;貸方表示儲蓄不足;發料時,貸方表示超支差額,貸方紅字表示節約。
損益: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
3.你也應該了解復式(借貸法)。
借貸法
(1)賬戶結構(T型)
分兩邊,左邊是借方,右邊是貸方。
資產和費用,如果有的話,通常被記入借方,借項增加,貸項減少。
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和利潤,如果有的話,一般都在貸方,借項減少,貸項增加。
(2)規則是有貸必有貸,貸必等額。
(3)會計分錄先借后貸,借貸錯開。
答:
借貸法是以“借”和“貸”為符號的復合法。
即“借”表示左,“貸”表示右。
其要點是:一、以“借”、“貸”二字為符號;
第二,它把賬戶分為兩類:資產(費用)、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收入);
第三,資產(費用)賬戶與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收益)賬戶的結構相反,即資產(費用)賬戶的增加在借方,減少在貸方;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收益)賬戶的增加在貸方,減少在借方。
第四,規則是“有貸必有貸,貸必等額。”
希望以上有助于你理解會計中借貸的含義以及借貸的具體要求。
借貸本身是沒有意義的,只是兩個相反的符號。會計恒等式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相信這個不用解釋)
所以你可以理解為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必須和資產反向變化,對吧?所以人為的規則:
資產的增加被借記,減少被貸記。
負債的增加記入貸方,減少記入借方。
所有者權益將被更多地貸記,更少地借記。
收入增加了所有者權益,所以它的變化方式與所有者權益相同:增加貸方,減少借方。
成本和費用會減少所有者權益,因此它們的變化方向與所有者相反
借方:銀行100萬。
貸款:實收資本100萬元。
3.公司本月賒銷收入100元,對應成本80元。
借:應收賬款100
信用:營業收入的100%
借方:營業成本80
貸:庫存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