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分包工程的會計分錄
施工分包合同的會計分錄
分包商開具的發票應發送給總承包商,分包商應做好以下記錄: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工程結算
假設工程進度與工程結算進度相同,結轉工程收入和成本。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借:工程建設-合同毛利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根據分包商開具的發票金額和支付的相應稅款。
借:稅和附加費
貸款:應交稅金及其他應付款。
施工企業工程分包的會計處理
1.期末根據管理部出具并經分包單位簽字的“已完成工程量審核憑證”,借記“工程結算”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應付分包單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據應收總承包管理費,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據應預扣的稅款,貸記“其他應付款——分包商預扣稅款”;根據應扣除的預付款或預備費,貸記“預付賬款——預付分包商工程款”;借記應付賬款——應付分包單位工程款。
3.材料用于支付分包商工程款時,根據物資部出具并經分包商簽字的“總包商供貨結算憑證”借記應付賬款——應付分包商工程款;根據材料的賬面價值,貸記“原材料”科目;根據應付分包商的工程款與材料賬面價值的差額,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4.期末將已收取的制造費用按照分包總價占合同總價的比例進行分攤。分攤公式為:應計入當期委外成本的制造費用=當期制造費用余額(委外總價/合同總價)。根據上述公式,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貸記“制造費用”科目。
5.支付代扣稅費時,借記“其他應付款——分包單位代扣稅費”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將完稅證明交給分包單位。
分包條件
合法分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分包必須征得發包方同意;(2)分包只能是分包,即分包單位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進行分包;(3)分包必須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4)總承包單位可以將部分承包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但不得將主體工程分包出去。
上面提到的“企業分包工程的會計分錄”已經詳細解釋過了。會計人員不僅要知道經濟業務發生時的會計處理,還要知道相應的涉稅事項和正確的處理方法。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請直接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