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預付運費會計分錄?
賣方預付運費的會計分錄為:借:其他應收款——預付運費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賣方企業銷售商品及預付運費時,應通過“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核算。賣方收回對方已支付的預付運費時,其會計處理應借:銀行存款貸:其他應收款——預付運費。
一般在銷售商品時,供應商會代買家支付運費,買家收到貨后再將運費連同價款一起支付給賣家。
如果你作為賣方銷售商品為買方企業支付運雜費,可以借:應收賬款(商品采購運雜費)借: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如果你作為買方購買商品,讓賣方為你預付運輸及雜費,可以借:原材料/庫存商品(進價運輸及雜費)繳稅——應交增值稅——進項稅,借:應付賬款/銀行存款。
還有一種情況,這一單生意沒有賣家也沒有買家。一般預付運雜費是賣方出,分錄是借:其他應收款——甲公司借:銀行存款。
一般來說,預付運費就是運費發票開給第三方,你先付運費,然后把運費發票轉給第三方,你再收回預付的錢。運輸費可以是運輸企業的收入,也可以是銷售企業的支出,視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