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定金后: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項:預收賬款
2.合同履行期間,收到定金的一方發出貨物或提供服務并收到余款時:
借方:銀行存款
已收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如因接受定金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則退還定金并支付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借:預收賬款
非業務支出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什么是預收賬款:
預付款是買方基于買賣雙方的協議或合同,提前向供應商支付部分(全部)貨款而產生的一種負債,這種負債是以未來的貨物或服務來支付的。指企業預先從買方收到的購貨定金或部分貨款。
企業收到款項時,商品或勞務的銷售合同尚未履行,因此不能作為收入入賬,只能確認為一項負債,即記入“預收賬款”科目。企業按照合同提供商品或勞務后,通過合同的履行,將未實現的收益逐步轉換為已實現的收益,即借記“預收賬款”科目,貸記相關收益科目。預收賬款按其余額性質分類為資產性質的應收賬款借項,負債性質的應收賬款貸項分類為應收賬款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