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和支付社會保障的會計分錄如下:
實施新會計準則后
付款時間
借:應付款-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付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貸款:銀行存款
應計時間
借:管理(銷售、制造)費用和生產成本。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未能執行新會計準則
借:管理(銷售、制造)費用等科目(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付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貸款:銀行存款
職工社保可以記入應付職工薪酬、管理費用等會計科目。
1.社會保障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
第二,社會保險是國家要求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目的是使勞動者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得到幫助并享受保險待遇。我國《勞動法》、《社會保險法》都明文規定,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是國家強制規定的,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這一法定義務。
1、提供由單位承擔的工資和社會保障費用:
借方: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工資等稅前工資金額。
借方: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社會保險費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應付職工薪酬-稅前工資。
貸: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金額。
2.支付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稅前工資。
貸款:銀行存款中實際支付的工資金額。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金額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金額。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金額。
借方: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金額。
貸款:銀行存款
企業發放工資時,應當代扣代繳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個稅,并作如下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33,354。
貸款:其他應付款:33,354,個人五險一金。
應交稅費-代扣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企業統一繳納社會保障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工資——五險一金明細賬戶(單位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33,354人身險及一金(個人承諾)
貸款:銀行存款
擴展數據:
社保會計分錄當月工資計提時,首先根據各部門人員的工資金額確認相關成本費用,并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人工成本
制造成本——人工成本
R amp; ampd支出——薪金
在建工程——工資等。
貸款:應付員工工資33,354。
個人所得稅一般要按照工資表計提和繳納,員工福利也需要繳納個稅作為計稅的基數。發放的津貼可與工資表一起制作,工資的14項福利費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稅前扣除。
累積機會:
1.在權責發生制的前提下,預先計入一些已經發生但尚未實際支付的費用。
2.按照制度規定計算提取相關(留存、減值)準備金。
3.估計一些應付賬款。
4.其他符合會計制度的預計項目。
會計分錄有兩種: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其中簡單分錄是借一筆貸款的分錄;復合分錄有一貸多貸分錄、一貸多貸分錄和多貸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清晰,一般不宜將不同的經濟業務合并,多借多貸編制會計分錄。但是,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全貌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擴展數據
1、收費檢查的主體是各級地方稅務機關。
2.繳費檢查的對象是繳費人和扣繳義務人的實際繳費基數是否與繳費申報或核定數一致,是否存在漏費、盜費現象。
3.檢查中發現不按規定繳納費用的,地方稅務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4、地方稅務機關進行檢查時,必須先開具《社會保險費納費檢查通知》,提前3天通知被檢查單位。
資源搜狗百科-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繳納的會計分錄做法:
一、企業工資分配情況
1.借款:* *費用(管理/銷售等。)
2.貸款:應付職工工資33,354。
第二,提供社會保障(企業部分)
1.借款:* *費用(管理/銷售等。)
2.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保
三、下月發放工資時。
1.借:應付職工工資33,354。
2.貸款:應付職工:——社保(個人部分)
3.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4.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第四,交給杜寶
1.借方:應付職工:——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2.貸款: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動詞(verb的縮寫)繳納個人所得稅
1.借:——應交稅金及應交個人所得稅。
2.貸款:銀行存款
繳納社會保險費會計分錄的注意事項:
社保不能先計提再辦理,“五險一金”比例各地不一樣。企業按比例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繳納的部分,可計入“管理費”。
公司承擔的部分計入管理費用,個人承擔的部分計入其他應收款。發工資的時候扣。抵銷其他應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