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商給客戶回扣的會計處理
供應商給的返利降低了主營業務的成本,你給的返利是銷售費用。
《關于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36號)規定,商業企業向供應商收取的收入與銷售量、銷售額沒有必然聯系,商業企業向供應商提供一定的服務,如進場費、廣告宣傳費、上架費、展覽費、管理費等。它不是統一的銷售回扣,也不抵消當前的增值稅進項稅。營業稅按照營業稅適用的稅目和稅率征收。商業企業向供應商收取的各種返還收入(如按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在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中抵扣。不征收營業稅。待抵扣進項稅額計算公式調整為33,360=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購進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購進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其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供應商收取的各項收入的稅務處理,按照本通知的規定執行。
根據上述稅法規定,公司取得的任何與銷售額有關的返利,無論是貨幣性資產還是實物性資產,均應按規定從當期進項稅額中扣除。取得的退稅為實物資產的,按照規定的計算公式,按照發票面值或者貨物(無發票的實物)的公允價值轉出進項稅額。賬務處理是:借記“其他業務支出(或相關科目)”,貸記“應交稅費”。
例如,假設買方從賣方處獲得的存貨價值為117元。比如生產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進項稅17元。本期應減少的進項稅額為:117(1 17)17=17元。取得商品時,借記‘庫存商品’100元,貸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或相關科目)”117元。抵扣進項稅額時,借記“其他業務費用”17元,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額)”17元。
生產企業未開具發票或普通發票的,由于該批貨物的公允價值為117元,應在當期沖減進項稅額或17元。取得商品時,借記‘庫存商品’117元。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或相關科目)”117元。抵扣進項稅額時,借記“其他業務費用”17元,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額)”17元。
供應商給的返利記什么賬?
供應商給的返利與本次采購不對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返利是引導買家盡量減少商家的利潤,消費者通過導購去第三方商家消費,第三方商家給導購一定的利潤提成,導購把這個提成的一部分返還給消費者。
營業外收入又稱‘營業外收入’,是指與生產經營過程沒有直接關系,應當計入當期利潤的收入。它是企業財務成果的一個組成部分。
比如打包押金收入沒收,轉崗員工欠款追繳,凈收入罰款等等。營業外收入計入“利潤”或“損益”賬戶。在企業的‘利潤表’中,營業外收入需要單獨列示。屬于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款項,應及時入帳,不準作為小賬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支出。
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核算在“營業外收入”科目下進行,也可以根據不同的收入在該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供應商給客戶返利的會計處理已在上文詳述。另外,‘返利’支出不能稅前列支,公司給經銷商的折扣如果沒有體現在銷售發票上也不能抵扣。唐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