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那家,新會計準則中的“營業費用”改成了“銷售費用”.
既然是兩個月的房租,那就要提前算好。
付款時:
借方:待攤費用5400
貸款:銀行存款5400。
11月:
借方:管理費1000。
借方:銷售費用1700元。
貸:待攤費用2700。
十二月:
借方:管理費1000。
借方:銷售費用1700元。
貸:待攤費用2700。
先看租房的目的。
用于生產的,計入制造成本——租金。
如果用于上門銷售,則計入銷售費用——租金。
如果是非生產銷售,就計入管理費——租金。
當月發的話,直接收取。
如果是全年支付,那么待攤費用就要提前,按月攤銷。
如果是上月支付,則沖減其他應付款,當月租金計提時,借其他應付款。
1、一次性付款,分期償還。預付租金,
借方:預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攤銷租金,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等科目)-租賃費用
信用:預付款
2、首次使用,一次性付款到期。每月預扣
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等科目)-租賃費用
貸款:預付費用
付款時
借:預付費用
貸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1.制造成本和管理成本
2.月底,制造費用被轉移到生產成本。
1)支付保證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存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每月提供或支付租金:
借:銷售費用-租金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注:由于柜臺的用途是銷售,其租金應計入“銷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