庫存現金短缺的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損失及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及溢余。
貸項:庫存現金
審批處理后:
借:其他應收款——現金短缺應收款(個人)或保險賠款應收款(應由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
管理費用(其他無法確定的原因)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及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及溢余。
庫存現金盈余的會計分錄
借方:庫存現金(實際盈余金額)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及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及溢余。
審批處理后: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應付相關人員或單位)
貸:其他應付款:33,354應付現金盈余(個人或單位)
手頭現金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保證各單位日常零星支付,按照規定允許留存的現金的最高限額。庫存現金限額由銀行根據開戶單位的實際需要和離銀行的遠近核定。限額一般根據本單位3-5天日常零星支出所需現金確定。邊遠地區和交通不便地區開戶單位的現金限額可根據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確定5天,但不得超過15天。
點擊查看相關知識點推薦:
現金溢缺的核算將涉及以下會計科目
什么是庫存現金?
更多知識點的詳細解讀,考試的重點和難點都在會計在線初級會計實務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