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組里,同事們一起探討“產學研”的合作模式。作為企業的資金提供方,如何計算?一個案例,2021年10月簽訂協議,某公司與某高校達成產學研合作。雙方的主要條款如下:1。合作期限三年,即2021年10月01日至2024年9月30日;2.資金和支付。研究中心的經費由甲方提供,用于研究中心的設備采購、人力成本、日常運營和場地租賃.甲方向乙方提供不低于500萬的研發經費,2021年10月30日前向研究中心支付不低于100萬,2022年10月30日前支付不低于100萬。本協議簽署后,甲方已完成第一年100萬元經費支付的討論:對甲方而言,經費提供方承擔的費用視為研發費用;
關于R amp; amp;amp;的確認時間有三種不同的考慮。d .費用:第一種是每次支付的金額從支付的月份開始在未來12個月內平均分攤;第二種,500萬在三年內平均分配;第三種按年繳費,在繳費當月一次性入賬,不分攤;出于三種確認的考慮,朱曉的觀點是合理的;比較謹慎的是第三種;個人建議第一種;
對于quot;產學研quot;來說,如果真的有研究和合作,毫無疑問,R amp; amp將輸入費用;曾經聽一個老板說過,公司和高校“產學研”的合作,更傾向于以合作的名義打廣告。是否為個案不得而知。提醒我多關注交易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