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分錄:
借:在建工程1400
借方:累計折舊400
借方:固定資產減值準備200
貸款:固定資產2000
借:在建工程300
貸款:工程材料300
借:在建工程117
貸款:原材料100
貸:應交稅費-轉出進項稅額17
借:在建工程150
貸款:應付員工:150
借:在建工程33
貸款:銀行存款33
改擴建后在建工程賬戶金額=1400 300 117 150 33=2000萬元。
借:固定資產2000
貸款:2000年在建工程
2
2006年計提折舊=(2000-100)10=190萬元。
借方:制造成本190
貸項:累計折舊190
三
2006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計提減值前的賬面價值=2000-190=1810萬元,可收回金額1702萬元,應計提減值準備108萬元(18.10-17.02)。
借:資產減值損失108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108
四
2007年計提折舊=(1702-100)9=178萬元。
借方:制造成本178
貸項:累計折舊178
五
2007年12月31日,未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1702-178=1524萬元,可收回金額1500萬元,應計提減值準備24萬元(15.24-1500元)。
借方:資產減值損失24
貸款:固定資產減值準備24
六
2008年計提折舊=(1500-100)8=175萬元。
借方:制造成本175
貸項:累計折舊175
七
2008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在計提減值準備前的賬面價值=15-175=1325萬元,可收回金額為1350萬元。不應計提減值準備,以前年度計提的減值準備也不能轉回。
八
2009年計提折舊=(1325-100)7=175萬元。
借方:制造成本175
貸項:累計折舊175
九
2009年12月31日,未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13.25-1.75=1150萬元,可收回金額1100萬元,應計提減值準備50萬元(11.5-1100元)。
借方:資產減值損失50
貸款:固定資產減值準備50
10
答.2008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2000萬元,計稅基礎賬面價值2000萬元,暫時性差異為0,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為0。
乙.2006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1702萬元,計稅依據=2000-190=1810萬元,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810-1702=108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10833=35。64萬元。
丙.2007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1500萬元,計稅依據=2000-1902=1620萬元,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620-1500=120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12033=39。6萬元。
d .2008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1325萬元,計稅依據=2000-1903=1430萬元,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430-1325=105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10533=34。65萬元。
e .2009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1100萬元,計稅依據=2000-1904=1240萬元,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240-1100=140萬元,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14033=46。兩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