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是指交貨后收款人委托銀行向買方收取貨款,買方驗貨后向銀行確認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很多企業會采用托收承付的方式進行交易。相關的會計分錄有哪些?
企業收到托收承付的會計分錄。
1.企業確認收入時,其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適用于增值稅納稅人)
2.成本結轉時,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原材料。
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結算金額起點為10000元,銀行有責任維護雙方在異地托收承付結算中的合法權益。
托收承付是一種結算方式,適用于異地簽訂合同的商品交易和商品交易產生的勞務供應等資金的結算。
如果采用托收承付的結算方式,企業只能在辦理托收手續后才能確認收入,因此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收款和承諾何時確認收入?
收款和承兌是在收款手續完成時確認收入。因為在收付實現制下,企業發出商品并完成收款手續時,如果買方資金周轉正常,就應確認商品的銷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