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發出商品的會計分錄:1。發出商品時,借記: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2.每期收到時: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3.同時結轉銷售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貸記:發出商品。分期付款是指分期付款銷售。分期付款銷售是指商品已經售出,但分期收回貨款的一種銷售方式。
分期付款銷售是現代企業采用的一種重要促銷方式,一般適用于房地產、汽車、重型設備等金額大、回款周期長、回款風險高的重大商品交易。從某種意義上說,它相當于商品銷售企業向買方提供的長期貸款。
從理論上講,企業在確認這種銷售方式時應充分考慮傾向的時間價值,用計算出的利率對總價進行貼現,貼現后的價值在銷售日確認為收入。至于貼現率的選擇,可以是類似信用等級的改革公司改革的類似證券的現行利率,也可以是用于將證券的名義金額貼現為商品或服務的貼現售價的利率。
但在現實中,現值的確定是復雜的,包括許多不確定因素,如折現率、未來現金流和風險因素等。這說明普遍使用現值計算的條件尚不具備。因此,企業可以根據約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確認銷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