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分期付款不超過正常信用條件(通常指付款期限大于或等于3年),其會計處理與一般會計處理沒有本質區別:
(1)購買時:
借:原材料(如資產),
貸:應付賬款、
(2)付款時:
借:應付賬款,
貸款:銀行存款,
2.如果分期付款超過正常的信用條件(通常付款期限超過3年),延期付款本質上是融資,需要考慮時間價值:
(1)購買時:
借:原材料(實際支付金額的現值,即每期支付金額需要折算成現值總和),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借:未確認融資費用(合同價格與總現值之間的差額),
貸款:長期應付款(合同價),
貸:銀行存款(已付進項稅),
(2)編制“未確認融資成本分攤表”,計算每年應分攤的融資成本。
(3)分期付款期間,每年年末應作一分錄,支付分期付款應付賬款,分攤融資費用。
借方:長期應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借方:財務費用,
貸:未確認的融資費用(根據分攤表中的金額記錄)。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遵循以下步驟:
第一:涉及的賬戶,經濟業務涉及哪些賬戶發生了變化。
第二:賬戶的性質,所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屬于什么會計要素,位于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第三:增減,確定這些賬戶有沒有增減,增減金額是多少。
第四: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變化,分別確定要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第五,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