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資的結算和支付均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預付工資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福利、津貼和補貼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二、說明
1、“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計提、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2、無論是先計提后發放還是先預支后計提,該科目的借貸方登錄的內容是不變的。
(1)計提應付工資時,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工資薪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科目。
(2)實際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3)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