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休年休假補貼分錄
事業單位未休年假報酬計入“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
1、“事業支出 ”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事業支出科目下的“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明細科目下應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的款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根據財政部制定的《201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支出經濟分類的類級科目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其中“工資福利支出”分設7款: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2、“經營支出”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3、事業單位未休年假報酬屬于工資福利支出下的“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1)發生時按照職工從事的業務活動,計入事業支出或經營支出,并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貸:應付職工薪酬
(2)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工作人員應休未休年休假報酬具體計算
(一)機關工作人員
應休未休年休假日報酬計算=(月基本工資+月特崗津貼+月通訊補貼+月生活性補貼+月工作性津貼)×12個月+年終一次性獎金【按規定可增發的一個月基本工資】)÷261天×2
可增發的一個月基本工資=月基本工資+月生活性補貼+月工作性補貼
其中:月基本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 警銜津貼+職務工資+級別工資;
機關工作人員可發放的帶薪年休假報酬計算=機關工作人員可發放的應休未休年休假日報酬×可發放的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應休未休年休假日報酬計算=(月基本工資+月特崗津貼+月職務補貼+月93保留補貼+月類差+月物價海島補貼+月海島職務補貼+月誤餐費+月考核獎+月區定崗位津貼+月職務崗位津貼+月定額福利費+月06工改保留津貼補貼)×12個月+獎金福利費10360元+年終一次性獎金【按規定可增發的一個月基本工資】)÷261天×2
可增發的一個月基本工資=月基本工資+3870元/人; 其中:月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技術工資+ 0.1津貼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發放的應休未休年休假日報酬計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發放的應休未休年休假日報酬計算×可發放的帶薪年休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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