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賃簡稱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將租入資產出租給第三方的行為。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將租入資產出租給第三方的行為。各方的會計處理視兩種租約的性質而定。
(1)原出租人的會計處理:若原承租人將租賃資產轉給第三方,原出租人和原承租人之間的租約仍屬有效,轉租對原出租人的會計毫無影響,其原有會計處理不變。
(2)新承租人的會計處理:新承租人和原出租人及原租約無任何直接聯系,應根據和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所訂租約規定的條件,作出相應的會計處理。
(3)原承租人(即新出租人)的會計處理:轉租賃的會計處理,對原承租人而言,較其他兩方復雜。原承租人究竟應當如何歸類處理轉租業務,取決于原租約和新租約所具備的條件。
租賃屆滿,租賃資產的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而用包含有承租人以廉價購買租賃資產的選擇權,原承租人可以任何方式轉移該資產。至于轉租究竟屬于何種性質,則由新租約的特點決定,可根據一定的標準加以歸類,然后或作經營租賃處理。或作銷售式融資租賃、直接融資租賃處理。
網友提問:
轉租賃有哪些注意事項?
回答:
1、約定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不采取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業轉租給第三人,原租賃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解答的關于轉租賃是什么意思,如何進行會計分錄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轉租賃簡稱轉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將租入資產出租給第三方的行為。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將租入資產出租給第三方的行為。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