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是會計考試內容之一,寫的內容包括簡述經濟內容、記錄科目以及更正等三方面內容。會計經常出現在記賬憑證和會計賬簿中,是對經濟業務往來和主要內容做簡要記錄形式。通常而言,會計一般要寫什么內容,具體有下述三個方面:
一、會計的內容
1、簡述經濟內容:在既定字數內抓住重點,盡可能闡明全部經濟內容并準確表述出來;需要簡明扼要,既要把情況講明白,但是又不能繁瑣、畢竟書寫的目的是為方便日后查閱。
2、記錄每項科目:每項經濟業務對應的會計分錄應該分別,只為給日后復核、記賬和查賬工作帶來便利。尤其用銀行存款開支的經濟業務,對應銀行存款科目的,必須反映收款單位名稱,便于銀行存款賬同銀行對賬單的核對。
3、更正:對記賬后發現的記賬憑證,需要在出寫明沖銷字樣,為“注銷某月某日某號憑證”,以及“訂正某月某日某號憑證”。
二、書寫會計的禁忌
1、不明:會計不明,意思不清,令人費解,甚至容易產生歧義的話,會對后續復核工作造成很大影響。
2、詞不達意:會計寫的不準確,詞不達意,就會使得看賬、查賬的人倍感“疲倦”且易造成與客觀事實不符的后果。
3、語言拖沓:需要簡明且控制在一定字數、格式內,過于冗余的會使人望而生厭。
會計是記賬的基本內容之一,也是考核一個會計人員記賬的基本功。寫好會計,既便于相互對賬,又便于外來查賬。因此,會計對需要書寫的內容、和應該注意的禁忌事項應該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