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分配是企業在一定時期 (通常為年度) 內對所實現的利潤總額以及從聯營單位分得的利潤,按規定在國家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分配。
利潤分配是所有者權益類科目,用以核算企業凈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情況以及歷年凈利潤分配(或虧損彌補)后的結存余額,其主要用途是用于調整"本年利潤"科目。借方表示減少,貸方表示增加。
本年利潤是指企業某個會計年度凈利潤(或凈虧損),屬于所有者權益類科目。他是由企業利潤組成內容計算確定的,是企業從公歷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計而形成的一個動態指標。本年利潤是一個匯總類賬戶。其貸方登記企業當期所實現的各項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
“補貼收入”、營業外收入等;借方登記企業當期所發生的各項費用與支出,包括主營業務成本、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支出、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投資收益(凈損失)、營業外支出、所得稅等。
本年利潤屬于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會計期末結轉本年利潤的方法有表結法(年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每月編制財務報表,通過利潤表計算反映各期的利潤或虧損)和賬結法(月末轉入“本年利潤”科目,每月編制財務報表,通過“本年利潤”科目反映本年累計實現的利潤或虧損)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