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職工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
一、如果不提取
1、繳納保險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單位負擔) 借:其他應收款--代交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2、代交個人保險,在支付工資時代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代交個人社保 貸:庫存現金
二、如果采用提取方式
1、單位負擔部分,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2、個人負擔部分,在支付工資時代扣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貸:庫存現金
3、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保險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貸:銀行存款 可以隨時改動記賬的會計科目。
案例
企業為職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有兩種情況,第一,職工自己承擔個人所得稅,企業只負有扣繳義務;第二,企業既承擔稅款,又負有扣繳義務。下面分別舉例如下。
企業為張某、李某每月各發工資3000元。但合同約定,張某自己承擔個人所得稅;李某個人所得稅由該企業承擔。即李某收入3000元為稅后所得,月末發工資時,企業會計處理為:第一,為張某扣繳個人所得稅時,張某應納個人所得稅=(3000-800)×15-125=205元
會計處理為:
借:應付工資3000
貸:現金2795
應交稅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05
第二,為李某承擔稅款時,由于李某工資為稅后所得,則需要換算為稅前所得,再計算個人所得稅。公式如下:應納稅所得額=(不含稅收入額-800-速算扣除數)÷(1-稅率)(此公式只適用于不含稅收入小于3360元時)。
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此時,應為李某承擔稅款為:(3000-800-125)÷(1-15)×15-125=241.18元。
計提個人所得稅時的會計處理為: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241.18
貸:應付工資 241.18
發放工資時會計處理:
借:應付工資 3241.18
貸:現金3000
應交稅金——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41.18
企業為職工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會計分錄為堂整理,企業代扣員工個稅的處理,連同的還有社保,小編建議大家可以一同學習,可以加深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