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發生代償時分錄怎么寫?
擔保公司應按不超過當年擔保收入金額50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
提取擔保賠償準備。按不超過當年擔保金額1的比例以及所得稅后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先總提,當風險準備金累計達到擔保責任余額的10后,實行差額提取。
(1)提取分錄:借:營業費用-----提取擔保賠償準備
貸:擔保賠償準備
(2)代償發生: 借:應收代償款
貸:銀行存款
(3)收回代償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代償款
(4)擔保業務代償發生損失: 借:擔保賠償準備
擔保賠償支出
貸:應收代償款
一般風險準備(用于彌補擔保企業經營虧順,不得用于分配和轉增資本)
(1)提取: 借:利潤分配---提取一般風險準備
貸:一般風險準備
(2)彌補虧損時: 借:一般風險準備
貸:利潤分配---一般風險準備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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