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一個規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也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對于企業支付的定金,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定金會計分錄
1、付定金屬于預付賬款時的會計分錄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全部支付時:
借:庫存商品/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
銀行存款
2、購車定金,在財務處理上作為往來掛賬,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購車方,預付定金時的會計分錄
借: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銷售方,收到定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當訂金有可能會退回時:
借:其他應收款—xx單位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支付余款,或者退回訂金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xx單位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生產成本
貸:銀行存款
什么是預付賬款?
預付賬款是指企業按照購貨合同的規定,預先以貨幣資金或貨幣等價物支付供應單位的款項。在日常核算中,預付賬款按實際付出的金額入賬,如預付的材料、商品采購貨款、必須預先發放的在以后收回的農副產品預購定金等。對購貨企業來說,預付賬款是一項流動資產。付賬款一般包括預付的貨款、預付的購貨定金。施工企業的預付賬款主要包括預付工程款、預付備料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