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收回壞賬的會計分錄嗎?
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一下關于這方面的一些知識,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對于企業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極小的應收款項,應計提壞賬準備,確認壞賬損失。如果是收回的壞賬,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收回壞賬會計分錄
撤銷壞賬
借:應收賬款等
貸:壞賬準備
收回賬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等
壞賬準備是資產類科目,是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的備抵賬戶。
企業應設置“壞賬準備”會計科目,用以核算企業提取的壞賬準備。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檢查,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對于沒有把握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賬準備。
壞賬的含義
壞賬,指的是企業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極小的應收款項,由于發生壞賬而產生的損失,稱為壞賬損失。
按照我國有關規定,企業應收賬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確認為壞賬:
1、因債務人死亡,以其遺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2、因債務人破產,以其破產財產清償后仍然無法收回;
3、債務人較長時期內(如超過3年)未履行償債義務,并有足夠的證據表明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極小。
壞賬處理直接沖銷會計分錄
答:企業對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分錄如下: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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