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會計分錄
一、關于加計抵減的會計處理
1、按規定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時:
借: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等 (紅字)
如果當期應納稅額等于零,只需計提即可,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部結轉下期抵減。
2、實際抵減應納稅額時: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大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全額從抵減前的應納稅額中抵減。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銀行存款
抵減前的應納稅額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的,以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抵減應納稅額至零。未抵減完的當期可抵減加計抵減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3、加計抵減政策執行到期后
納稅人不再計提加計抵減額,結余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
借: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等
貸:應交稅費—增值稅加計抵減額
加計扣除的法規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對該規定進行了細化,明確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75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攤銷。也就是說,按照研究費用是否資本化為標準,分兩種方式來加計扣除,但其準予稅前扣除的總額是一樣的,即都是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的175。高新企業都可以享受這項稅收優惠政策。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企業就支付給殘疾職工的工資,在進行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允許據實計算扣除。好了,關于上述“當期計提加計抵減額會計分錄”的問題,如果大家還有疑問,歡迎在線咨詢我們堂的小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