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已收到發票但是未付款的待攤費用的會計分錄
答:待攤費用是企業已經發生,應由當期及以后各期負擔的費用,直接表現為經濟利益流出企業,企業資產、所有者權益的減少,預期不會給企業帶來任何經濟利益,因此不能被劃入資產范疇。新準則規定,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
對于已收到發票但是未付款的待攤費用的會計分錄,可以看一下下面這個案例:
【案例分析】
一公司基本生產車間領用專用工具一批,實際成本為8000元,采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攤銷。應做如下會計處理:
(1)領用專用工具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8000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8000
(2)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借:制造費用 4000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4000
(3)報廢時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借:制造費用 4000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4000
同時。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8000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8000
(二)預付保險費、預付租金、預付報刊雜志費
對于先預付,后期才逐漸形成費用的項目,理論上可以通過“預付賬款”或“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在現準則并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筆者建議可以先通過普通會計實務工作者更容易理解并接受的“預付賬款”科目核算。
看完了本篇文章,對于已收到發票但是未付款的待攤費用的會計分錄相信您應該知道怎么寫了。關于會計方面的知識,堂都給您提供了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