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支出的會計分錄為:借:營業外支出,貸:銀行存款/現金。捐贈支出的計算與申報主要是依據申報表附表八《公益救濟性捐贈明細表》進行填列申報的,在計算時也必須依據該表的規定進行。
捐贈支出是企業對外捐贈的各種財產的價值。非營利組織在提供捐贈時,應在提供捐贈或作出無條件捐贈承諾的期間確認為費用,并同時減少資產或增加負債,其具體處理主要取決于利益給予的形式。
例如,為銷售而持有的存貨捐贈應確認為存貨減少及捐贈費用的增加,而無條件捐贈承諾給予現金則應確認為應付賬款及捐贈費用。
捐贈費用應以捐贈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或者,如果捐贈是以債務豁免或承擔債務形式提供的,則該捐贈應以負債的公允價值進行計量。
對于條件捐贈承諾和“條件”捐贈,只有在合格性要求滿足后,才能確認捐贈費用,其處理方法與捐贈收入相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