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房款-*** 2、房地產企業收取預售房款,因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風險報酬沒有轉移)會計不確認收入,但稅法將該種行為作為視同銷售,征收增值稅和預收企業所得稅。因此房地產預收銷售房款就應按會計、稅法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房地產企業收取預售房款(這時可以給客戶開具收據):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期末計算交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等 貸:銀行存款 當收取客戶全部房款,會計確認收入(這時可以給客戶開具發票) 借:銀行存款 借:預收賬款 借:稅金及附加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等(這時稅金沖平) 同時接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開發產品 會計收入確認不是以開發票為標準,稅務局不應管會計確認的時間、方法,只應負責企業是否按照稅法要求有足額按時交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