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報銷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差旅費報銷的會計分錄是:
1.企業預支外出人員差旅費時:
借:其他應收款--X員工
貸:銀行存款等
2.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比預支的款項少時,企業應收回剩余款項,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管理費用等(根據員工所屬部門計入相關會計科目)
貸:其他應收款--XX員工
3.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比預支的款項多時,企業應該補報銷剩余款項: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X員工
備注: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差旅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支出項目。企業報銷外出人員差旅費應當通過“其他應收款”科目進行核算,根據外出人員實際發生的報銷費用進行收回或者補貼。
差旅費開支范圍和所得稅稅前扣除:
1.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
2.所得稅稅前扣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差旅費、會議費、董事會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否則,不得在稅前扣除。差旅費的證明材料應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該扣除辦法明確了差旅費可以作為銷售費用及管理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但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