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的專利所得稅會計分錄怎么寫?
《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所稱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第二十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七)項所稱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企業提供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收入。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根據上述規定,境外企業將其技術專利的所有權轉讓給中國境內,不屬于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原則上不繳納預提企業所得稅。但如果上述購買行為是境外企業技術的使用權,則應在中國境內繳納所得稅。
中國會計網補充:境外企業將其技術專利的所有權轉讓給中國境內企業屬于動產轉讓所得,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動產轉讓所得應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即按境外企業所在地確定,因此不屬于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無需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代扣代繳稅費如何做會計分錄?
1.代扣代繳本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2.代扣代繳承包承租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個人所得稅,查帳計征和帶征企業其會計處理相同。代扣代繳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3.支付個人勞務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有關成本費用科目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4.支付內部職工集資利息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財務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