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是一種新的用工形式,企業可以通過勞務公司派遣人員到企業上班,能夠減少企業的工作成本,支付勞務派遣費用時,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支付勞務派遣費的會計分錄
1、收到勞務費,并開具發票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2、計提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以及企業承擔的社保、住房公積金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其他應付款—社保(企業交納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企業交納部分)
3、支付派遣人員的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庫存現金
其他應付款—社保等(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公積金)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可以扣減5000和個人社保)
4、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
貸:銀行存款
5、計提附加稅費(按差額計提,即勞務收入減去支付的勞務成本和社保)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應交稅費—教育費附加
什么是主營業務成本?
主營業務成本是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常性活動所發生的成本。企業一般在確認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主營業務收入時,或在月末,將已銷售商品、已提供勞務的成本轉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成本按主營業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期末,將主營業務成本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什么是應付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或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或補償。職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離職后福利、辭退福利和其他長期職工福利。企業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受贍養人、已故員工遺屬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屬于職工薪酬。
其他應付款是什么?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具體包括應付經營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租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存入保證金(如收入包裝物押金等)等方面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