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接受現金捐贈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答:1.對于接受性貨幣捐贈的,雖然會計處理上不做收入,但是,在稅務處理上,應當計入接受捐贈當年年度應稅所得中,交納企業所得稅。
2.對于接受貨幣性捐贈,不是銷售行為,所以,接受方不能向捐贈方開具發票,而是應當向其開具由稅務機關監制的統一收據,以證明接受方收到了捐贈方捐贈的貨幣資金。
3.接受貨幣性捐贈,不屬于營業稅應稅行為,不需要交納營業稅。
所以,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相關會計處理應當為:
1.接受貨幣性捐贈時,應按實際取得的金額:
借:現金 或 銀行存款
貸:待轉資產價值——接受捐贈貨幣性資產價值
企業接受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的捐贈如何處理?
財政部在2008年年底發布了財會函[2008]60號,規定企業接受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的捐贈,從經濟實質上判斷屬于控股股東對企業的資本性投入,應作為權益性交易,相關利得計入資本公積。
股東捐贈行為的表現形式主要包括:
1.控股股東或其關聯方向上市公司捐贈現金或其他實物資產。
2.控股股東或其關聯方以顯失公允的價格向上市公司購買資產。
3.控股股東或其關聯方豁免上市公司債務或代上市公司對外清償債務。
4.在控股股東的安排下,上市公司與第三方進行的非公允交易。
對于捐贈的項目內容,該怎么進行賬務處理的,小編已經給各位介紹解答完了,希望你們各位可以對我們的“村級接受現金捐贈的會計分錄怎么做?”這個內容有一個自己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