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計提工資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計提社保/公積金時做如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公積金(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公積金(單位部分)。
企業發放工資時,做如下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數),
貸: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公積金(個人部分),
銀行存款/現金 (實發數)。
對于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公司來說,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需要對企業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涉及的表格很多,而且每個企業的實際情況不同,所要操作和填寫的項目也有很大差異。比如業務招待費、福利費等都有對應的比例限制,建議不明白的學員可以登錄堂報名,進行系統的學習。
委托加工物資的消費稅一般有3種計算方式,
1、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是指受托方當月銷售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如果當月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高低不同,應按銷售數量加權平均計算。但銷售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和無銷售價格的不得列入。
2、無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其公式為: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其中:公式中的“材料成本”即委托方提供加工原材料的實際成本;“加工費”即受托方加工應稅消費品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費用(不包括增值稅,但包括受托方代墊部分輔助材料的金額)。
3、在計稅依據的基礎上,就可以計算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應繳納消費稅=銷售額×適用的消費稅稅率,或者,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的消費稅稅率! ∮嬏/發放工資、社保和工資個稅會計分錄
計提工資、社保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工資
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住房公積金
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社保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繳納社保和申報個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企業承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承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本文小陳稅務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