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特許經營費怎么做分錄?
答:近些年來,以特許經營權方式從事連鎖、合資、合作經營的情況日益增多,美國、英國、荷蘭、日本等經濟發達國家均視特許經營權為無形資產.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無形資產中已列有"特許權"一項.但《企業會計制度》中則未予具體指明.對于特許經營權的帳務處理方法,本文認為既要參考有形資產的處理方法,使其具有可比性;又要考慮無形資產的特殊性及特許經營權轉讓的具體情況分別處理.
1、轉讓特許經營權使用權的帳務處理.特許經營權使用權的轉讓對特許人來說并不失去其所有權和使用權,而且其使用權還可以多次轉讓.因此無需沖銷特許經營權的原始價值和已攤銷價值,只需在取得轉讓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特許經營權轉讓收入".對受許人來說,取得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并支付加盟費時,借記"無形資產--特許經營權",貸記"銀行存款".
2、特許經營權投資控股的帳務處理.特許經營權以投資方式入股,通常是以使用權投資,特許人不會失去所有權和使用權.這種情況比較復雜,目前,會計制度中還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
3、特許經營權攤銷的帳務處理.特許經營權作為無形資產入帳后是否要在其有效期限內分期攤銷的問題,主要集中在攤銷年限、攤銷方法及帳務處理.本文認為特許經營合同如果規定了期限,則根據合同約定的期限進行攤銷.攤銷方法采用直線法,攤銷的帳務處理要設置無形資產、累計攤銷和無形資產凈值,參照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分別反映無形資產原值、攤銷金額和攤余價值;特許經營合同如果是永久的,則采用掛帳法不予攤銷.
4、后續費用和廣告基金的處理.后續費用和廣告基金對特許人來講,相當于取得業務收入,應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特許經營權轉讓收入".對受許人來講,如果是以年金形式支付管理費用,則借記"管理費用",貸記"銀行存款";如果是支付的產品采購加價,則記入產品采購成本;如果支付的是廣告基金,則借記"銷售費用",貸記"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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