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關于兩種委托方式如何做賬的會計知識。文章就會計從業人員和稅務會計人員在工作和學習過程中,如何對兩種委托方式進行賬務處理,向您詳細介紹了相關的財稅知識。也許只能幫你解決兩種委托方式如何做賬的財稅實際問題。
兩種寄售方式分別怎么做賬?最近很多小伙伴都在關注這個問題。在這里,會計從業網為大家梳理一下相關信息。讓我們來看看。
兩種寄售方式分別怎么做賬?
根據委托方和受托方簽訂協議的不同,委托可以分為兩種方式:一種是視同買斷,一種是收取手續費。
首先,它被認為是一種買斷方式。
即委托方與受托方簽訂協議,委托方按約定價格收取代銷貨款。實際售價可由受托方決定,實際售價與約定價格的差額歸受托方所有銷售方式。
因為這種銷售本質上還是一種寄售,當發貨人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時,貨物所有權的風險和報酬并沒有轉移給收貨人。因此,委托方在交付貨物時不確認收入,受托方也不作為外購貨物處理。委托方銷售商品后,應當按照實際銷售價格確認銷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出具委托代銷清單。客戶將在收到委托單后確認收入。
【例】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銷售商品甲1000件,每件轉讓協議價格為100元。這件商品成本80元/件,增值稅稅率17。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寄售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上注明售價10萬元,增值稅https://www.zhucesz.com/萬元。B公司實際以每件150元的價格銷售,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注明:15萬元,增值稅25500元。
(1)甲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1)委托方甲公司向受托方乙公司交付貨物時。
借:發出商品80000。
信用:庫存80000。
(2)收到受托方乙公司的發貨清單時,
借:應收賬款-B公司1170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1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7,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8萬。
貸款:發放80000件商品
(2)受托方乙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1)收到某公司的寄售商品。
借:企業資產(或代銷商品)100,000。
貸款:業務負債(或代銷)10萬元。
實際銷售時間
借方:銀行存款https://www.zhucesz.com/萬。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15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25,500。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10萬元。
貸款:100,000商業資產或寄售商品。
借方:經營負債或委托代銷商品100,000元。
貸:應付賬款-委托企業100,000。
按合同價格向受托企業支付款項時。
借:應付賬款——受托企業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7,000。
貸款:銀行存款https://www.zhucesz.com/萬元。
二、收費方式
即根據供貨和銷售的數量,向委托方收取傭金。對于受托人來說,收取的費用其實就是一般的勞動收入。
因此,委托方通常不應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而應在收到受托方發出的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商品的收入;受托方應當在商品銷售后,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方法計算確定手續費,以確認收入。
【例】A公司委托B公司銷售1000件商品B,以每件100元的價格銷售給客戶。B公司收取售價10%的手續費。貨物成本80元/件,增值稅稅率17。B公司實際銷售貨物時,會向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貨物價款10萬元,增值稅https://www.zhucesz.com/萬元。A公司收到B公司的發貨清單后,向科姆潘開具相同金額的增值稅發票
貸:應收賬款10000。
(2)受托方乙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1)收到貨物時
借:企業資產(或代銷商品)100,000。
貸款:業務負債(或代銷)10萬元。
對外銷售時。
借方:銀行存款117000元。
貸:應付賬款1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17,000。
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7,000。
貸:應付賬款17000。
借方:業務負債(或代銷商品)100,000元。
貸款:經營資產(或委托供銷商品)10萬元。
(4)支付貨款和計算供銷費時。
借:應付賬款117000。
貸款:銀行存款107000元。
主營業務收入10000元
沒有簽訂代銷合同,如何處理代銷業務的稅務?
企業代銷產品180天以上,沒有委托合同。請問這是寄售業務嗎,應該怎么征稅?
建立寄售關系必須簽訂寄售協議。沒有簽訂代銷協議的,應按照正常銷售行為進行涉稅處理,包括代銷產品的退貨。此外,在代銷關系的前提下,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的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或者代銷的,視為銷售貨物。因此,無論是企業將貨物委托他人代銷,還是企業將他人委托代銷的貨物進行銷售,都視為銷售,應繳納增值稅。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第五項規定,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在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貨款的當天。如未收到寄售清單和款項,則為寄售貨物發出180天的日期。
因此,如果企業沒有收到寄售清單或貨款,則應在寄售貨物發出180天后的當天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并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而不論收貨人是否銷售貨物。發貨人退回寄售貨物的,根據情況作退貨處理。
兩種寄售方式如何做賬?綜上所述,受托方銷售商品后,應按實際售價確認為銷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出具委托代銷清單。客戶將在收到委托單后確認收入。手續費收取方式,委托方在收到受托方發出的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受托方應當在商品銷售后,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方法計算確定手續費,以確認收入。
這就是《兩種代銷方式分別怎樣做賬》在稅法實踐中的全部情況。會計行業的朋友在工作或學習評估過程中遇到與“兩種委托方式如何做賬”相關的財稅問題。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