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投資性房地產的會計分錄
首先,成本模型
1.應計折舊或攤銷的時間。
借:其他業務費用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2.計提減值準備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款: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3.獲得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第二,公允價值模式
1.公允價值上升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款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公允價值下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款: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3.獲得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投資性房地產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以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
企業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投資性房地產的,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累計折舊或累計攤銷,可以單獨設置為‘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作為‘累計折舊’等科目處理。
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發生減值的,可以單獨設置‘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科目,也可以按照‘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處理。
二、本科目可按投資性房地產類別和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還應當分別以“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核算。
三、投資性房地產主要會計處理采用成本模式計量。
(1)企業通過外購或自建取得的投資性房地產,應按應計入投資性房地產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2)作為存貨的房地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的,按轉換日的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開發產品’等科目。已計提減值準備的,也應同時結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