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材料的會計分錄主要涉及生產領用、形成產品的一部分、隨產品銷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材料、借出包裝材料和租出包裝材料。詳情如下:
1、生產領用,構成產品的一部分。
借:生產成本
貸款:包裝
2、隨產品出售,包裝不單獨定價。
借方:銷售費用
貸:——周轉材料包裝材料。
當包裝單獨定價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材料。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3.包裝貸款
(1)收取押金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2)結轉成本(如貸款損失費用的折舊)
借方:銷售費用
貸:——周轉材料包裝材料。
4、包裝租賃
(1)收取租金
借方:銀行存款(或其他應收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結轉發行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材料。
收取押金。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沒收保證金(相當于銷售包裝)
借:其他應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包裝是庫存的一種,是指為包裝產品而預留的各種包裝容器,如桶、箱、瓶、罐、袋等用于儲存和保管產品的物料。包裝是指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作為包裝企業的產品或商品,與其一起出售、出借或出租給購買者的各種包裝容器。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為出售而持有的產成品或商品、在產品、生產過程中消耗的材料和提供勞務等。
只有當存貨滿足下列條件時,才能予以確認:
(一)與該存貨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存貨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