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結算”科目核算企業根據建造合同向買方結算的累計金額。本科目為備,“工程建設”科目,應按施工合同進行明細核算。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未完成建造合同的累計金額。
企業與買方結算工程價款時,應按待結算金額借記應收賬款,貸記工程結算賬戶。合同完成時,將“工程結算”科目的余額與相應的“工程建設”科目進行套期,借記“工程結算”科目。
科目,貸記“工程建設”科目。
在建造合同尚未開始或執行期間,合同預計總成本超過總收入的,應當確認預計損失。未開始時,根據差異,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預計負債”科目;在執行過程中,根據差額,借記。
“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存貨跌價準備——合同預計損失準備"”科目;合同完成時,借記“預計負債”科目或“存貨跌價允許備——合同預計損失允許備"”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