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法是指以會計等式為原則,以借貸為符號,反映經濟業務增減變化的復合方法。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法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對象不再局限于債權債務關系,而擴大到記錄財產物資的增減和計算經營損益。你知道分錄會計所說的借貸是什么意思嗎?接下來,分錄會計公司的企名網將告訴你借貸的含義。
你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借就是在余額上加或減東西,那些會計科目就是根據業務需要可以放在余額兩邊的項目,會計科目就是賬戶的具體名稱。這些項目嚴格分類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成本和損益,其中資產只能放在余額的左側,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只能放在余額的右側。
只要它有業務,需要寫一筆貸款給分錄,無論如何增加或減少的東西,它必須確保平衡。比如一個剛起步的公司,就是一個左右空空的天平。比如公司的第一筆業務,就是股東把錢存入銀行賬戶,向公司注資10萬元。我們會這樣寫一個分錄:銀行存款10萬,實收資本10萬,意味著增加銀行存款和實收資本,因為“銀行存款”屬于資產。對于資產來說,借意味著增加,資產只能放在左邊,所以意味著我們把銀行存款放在余額的左邊,權重為10萬,“實收資本”屬于所有者權益類,而對于所有者權益類來說,借意味著增加,而所有者權益類只能放在余額的右邊,所以我們把實收資本放在余額的右邊,權重為10萬。最后,天平的左右兩側有相同重量的物品,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平衡擺放。最后,分錄寫對了。
再比如,那家公司的出納去銀行提取一萬現金作為備用金,就會涉及到“銀行存款”和“庫存現金”兩個會計科目。當我們從銀行取錢的時候,銀行存款減少,現金增加,那么我們就會寫借入一萬的庫存現金,借出一萬的庫存現金,因為“銀行存款”和“庫存現金”都是資產,都是資產,都是東西。兩者都是資產,我們只能在余額左邊的項目上做手腳,就是從剛才原來的10萬銀行存款中取出1萬,放入1萬現金,最后余額又平衡了。哪一方具體記錄了分錄貸款的增加,哪一方記錄了減少,這取決于賬戶的性質和賬戶中記錄的經濟性質。通常,資產、成本和費用賬戶的增加記為“借方”,減少記為“貸方”;負債、所有者權益和收入賬戶的增加記為“貸方”,減少記為“借方”。
1.借款的方向通常在會計分類中根據情況定義為“借入”或“借出”。
(1)當賬戶屬于資金所有者時,此時賬戶:資產/費用表示資產增加,負債減少,則記“借方”,記-貸方。
(2)當賬戶屬于出資方時,此時賬戶: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表示負債、所有者權益和收入的增加,則記“貸”和——“借”。
2.把“資本占有主體”想象成“自我”;把“資金主體”想象成別人。
3.借方和貸方只是符號,左邊是借方,右邊是貸方。
(1)通常情況下,借方是資金流出方,貸方是資金流入方。
(2)根據公式
公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公式所有者權益=利潤資本資產=債務利潤資本。
公式利潤=收入-費用資產費用=債務收入資本
(3)對于公式、、,左邊的項目(資產和費用科目)加到借方,右邊的項目(負債、所有者權益、利潤、資本和收入)加到貸方。反之,左手項記為貸項,右手項記為借項。
(4)記賬是記錄一個事物的兩面,所以必須有借貸,而且借貸必須相等,也就是余額。
說明
假設A公司向銀行借款50萬,A公司接受股東50萬。
理解:是指A公司屬于資金占用人,甲方(自身)向他人(銀行和股東)“借”100萬=他人(銀行)“借”錢給甲方(自身)50萬(現金);別褲賀賣給該人(股東)貸款50萬元(現金)給甲方(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