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貨幣資金和應收款項
1.現金
(1)儲備基金
開設備用金。
借:其他應收款-定額備用金
信用:現金
報銷時補足預定現金。
借:管理費等。
信用:現金
(三)提取或者減少儲備基金時
借:現金
貸款:其他應收款-定額備用金
(2)現金短缺
庫存現金大于賬面價值。
借:現金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查明原因,并按如下方式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其他應付款-應付現金盈余(X單位或個人)
營業外收入-現金盈余(未解釋)
庫存現金低于賬面價值。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信用:現金
查明原因,并按如下方式處理:
借方:其他應收款-現金應收款不足(XX人)
其他應收款-應收保險索賠
管理費用-現金盈余(未解釋)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2.銀行存款
(一)企業有確鑿證據表明存在銀行或其他機構的資金已部分或全部無法收回。
借:營業外支出
貸款:銀行存款
3.其他貨幣資金(外幣存款)
(1)開立采購賬戶
借:其他貨幣資金-國外存款
貸款:銀行存款
用這筆專項資金購買商品。
借:材料采購
貸款:其他貨幣資金-國外存款
(3)注銷購買賬戶。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貨幣資金-國外存款
4.壞賬損失
(1)直接轉售法
(1)實際損失發生時。
借:管理費
貸:應收賬款
(2)再次恢復時。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管理費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2)津貼法
(一)提取呆賬準備時。
借:管理費
貸款:壞賬準備
壞賬發生時。
借方: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再次恢復時。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壞賬準備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5.應收票據(見下文)
第二章貨物儲存
1材料
(1)獲得
發票和材料同時到達。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增加(增加)
貸款:銀行存款
發票第一。
借:在途物料(包括運費)
應交稅費-增加(增加)
貸款:銀行存款
材料到了,但是月底的發票賬單還沒到。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預計應付賬款
注:下月初,紅色退回,收到發票后再處理。
(2)發行
通常登記數量,在月末結轉。
借:生產成本/在建工程/委托加工材料/…
貸款:原材料
4.委托加工材料。
(1)出具委托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材料。
貸款:原材料
支付加工費、運輸費、增值稅。
借:委托加工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
貸款:銀行存款等。
繳納消費稅(見應交稅費)
加工后回收加工材料。
借:原材料(驗收后的加工材料剩余材料)
貸款:委托加工材料
3.包裝
(1)生產申請單構成產品的一部分。
借:生產成本
貸款:包裝
(2)它與產品一起出售,并且
借方:營業費用(未單獨定價)
其他業務費用(單獨定價)
貸款:包裝
(3)包的出租和出借
(1)第一次收到新包裝時。
借:其他業務費用(租金)
營業費用(貸款)
貸款:包裝
注:如果租賃或貸款金額較大,可以分期攤銷。
收取押金。
借方: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收房租。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增加(銷售)
其他營業收入
退包(無論是否報廢),
借:其他應付款(押金按退包比例返還)
貸款:銀行存款
因損壞、缺失、逾期返還而沒收押金。
借:其他應付款
其他業務費用(消費稅)
貸:應交稅費-增加(銷售)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其他業務收入(存款部分)
不能使用和報廢的,以其殘值為準。
借:原材料
貸款:其他業務費用(租金)
營業費用(貸款)
攤銷(略)——一次,分五期或五期。
4.低值易耗品(與包裝相同)
5.庫存檢查
(1)存貨盈余
確認
借:原材料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提交以供轉售。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管理費
(2)存貨損失或損壞
確認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原材料
應交稅費-增加(轉出)
提交以供轉售。
I屬于自然損耗引起的固定內部損耗。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二屬于計量、核算、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
借:原材料(剩余材料)
其他應收款(保險、責任人賠償)
[開銷]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三、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庫存損失
借:原材料(剩余材料)
其他應收款(保險、責任人賠償)
[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注: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