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央銀行借款也指“向中央銀行借款”科目,屬于負債科目,用于核算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借入的各種款項。貸款發生時,應貸記本科目;歸還貸款時,借記本科目。
向中央銀行借款是指企業向中央銀行借入的臨時性流動資金、季節性資金、年度資金以及中央銀行為特殊需要批準的專項貸款。在會計工作中,向中央銀行借款屬于銀行會計科目之一。
向中央銀行貸款的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歸還中央銀行的貸款余額。
1.向央行借款核算企業(銀行)向央行借款。
2、向中央銀行貸款科目可按貸款性質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還貸款并作相反的會計分錄。資產負債表日,按照計算確定的向中央銀行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利息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發行再融資。
商業銀行向中央銀行申請貸款時,應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人民銀行貸款申請書”,并準備有關材料。經人民銀行批準后,應填制貸款憑證一式五份,送人民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中國人民銀行核對無誤后,辦理轉賬,退回第三聯貸款憑證;商業銀行收到回單作為收款通知,并據此準備轉賬的借貸方傳票。在辦理轉賬時,應編制以下會計分錄:
借:把錢存入中央銀行。
貸款:從央行借錢。
償還再融資。
再貸款到期時,商業銀行應主動向中國人民銀行歸還貸款本息。根據貸款本息金額,將還款憑證一式四聯送人民銀行辦理還款手續;中國人民銀行審核后辦理轉賬,退回第四聯還款憑證和借據;商業銀行收到以回單為付款通知,以回單為附件,代轉傳票辦理轉賬時,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從央行借錢。
利息支出——企業經常性支出
貸款:存放在中央銀行。
再貼現業務
企業向人民銀行買斷再貼現融資,按實收金額,借記“中央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再貼現利息金額,借記“利息支出——企業經常性支出”,貸記“中央銀行貸款3354再貼現”按票據金額。按如下方式準備會計分錄:
借:把錢存入中央銀行。
利息支出——企業經常性支出
貸款:向央行借——再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