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每季度不超過45萬元)免征。
稅收政策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從事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額合計不超過15萬元(納稅期限為一個季度的,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從事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總額超過15萬元,但當期扣除銷售不動產后未超過15萬元的,免征銷售貨物、勞務和無形資產增值稅。
會計分錄
取得銷售收入時: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當滿足免稅條件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款:其他收入/營業外收入(小企業會計準則)
注:https://www.zhucesz.com/,期間上述政策不限于15萬元(45萬元),小規模納稅人開具的普通票證一律免征增值稅;只是讓大家更直觀的理解詞條。
2.適用3。免除征收率。
稅收政策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稅率為3;適用3%預提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不征收預繳增值稅。
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營業收入
注:本期直接免征的增值稅無需進行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