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會計師事務所的張三注冊會計師負責多家單位的2020年度財務報表。與庫存相關的一些項目如下:
(1)受疫情影響,A公司盤點當天張三注冊會計師未能前往現場,另擇日期查看庫存狀況并進行出圖。未發現差異,結果令人滿意。
(2)B公司管理層使用電子秤對袋裝存貨進行稱重,并記錄盤點結果。張三注冊會計師隨機抽取部分袋裝存貨重新稱重,未發現差異,因此對盤點結果予以認可。
(3)監控C公司庫存時,臨近收盤時間,管理層建議用附近原計劃監控的倉庫替換另一個倉庫。張三注冊會計師評估了更換后倉庫存貨余額的重要性及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認可了C公司的建議.
(4)張三注冊會計師在對丁公司進行庫存監管時,注意到一批積壓產品。管理層解釋稱,預計該產品的銷售價格將在2021年下半年反彈,并提供了由獨立研究機構出具的市場價格趨勢報告,該報告由張三注冊會計師進行了咨詢,因此認可了管理層對該存貨不計提折舊的處理。
(5)2020年末,E公司貨車內有一批原材料,金額重大。由于尚未驗收入庫,管理層未將其納入盤點范圍,張三注冊會計師認可了管理層的做法。
(6)張三會計師事務所在其公司清查結束前取得并核對了已填寫的、失效的和未使用的清查表格,并確認其已連續編號。在確認所有已發出的盤點單均已收回后,張三注冊會計師批準了盤點匯總表。
要求:逐項指出張三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行為是否適合上述第(1)至(6)項。如果不合適,簡要說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