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企業收到存款時,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貸:預收賬款——客戶名稱;企業收回剩余資金時,借:銀行存款,貸:預收賬款——客戶名稱;確認收入時,借記:預收賬款——客戶名稱,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收到保證金后如何進行會計分錄?
企業收到保證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客戶名稱
當企業收回剩余款項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客戶名稱
確認收入時:
借方:預收賬款——客戶名稱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收到的存款,應通過“預收賬款”和“銀行存款”相關二級科目核算。企業收到剩余款項確認收入時,也需要通過“主營業務收入”和“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預付貨款是指企業預先從買方收到的購貨定金或部分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