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倉庫的會計分錄
1、企業作為出租方,出租收入:
借方: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科目)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作為承租人租賃倉庫并取得相應發票時:
借方:預付賬戶——房屋租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
按期攤銷租金時:
借:管理費——租賃費
貸款:預付賬戶——房屋租賃
企業租賃倉庫,應根據企業出租方與承租方的差額,用“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或“管理費用”等科目進行核算。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在本行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經營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是指各類企業在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動中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