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盈余通常是指現金庫存中的實際金額大于日常現金余額,通常是由于匯總、盤點等原因造成的。發現現金盈余時,借:庫存現金,貸:待處理財產損失和盈余。
一、現金盈余的會計分錄
1.當被發現時
借:庫存現金。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
2、按管理權限審批后。
借:未決財產的損失和溢出。
貸款:其他應付款(應付相關人員或單位)
營業外收入(部分原因無法確定)
2.現金盈余包括哪些科目?
根據不同情況,計入現金盈余的科目分為:1。支付給相關人員或單位的款項計入其他應付款;2.不能查明原因的,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現金盈余是指現金庫存超過日常現金余額的情況。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主營業務不直接相關的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付款和暫收款。營業外收入是指與生產經營過程沒有直接關系,應當計入當期利潤的收入。
會計科目是對會計要素進行類核計算的范疇,是類核計算和監督的一種方法。其分類主要有三個標準,即:1。會計科目的分類;2、會計信息的詳細程度;3、會計科目的經濟用途。
第三,如何處理現金盈余
在現金盈余的情況下,要第一時間核對所有賬目,看看有沒有忘記的收入,或者哪些收入是計算出來的,或者是匯總時計算出來的等等。并從多方面進行檢查。如果所有賬目都沒錯,但是沒有理由,我擔心如果作為營業外收入支付,會被質疑自己的水平,也擔心老板會起疑。這時候有的人選擇暫時不處理,把多余的資金存起來,然后慢慢找。這種方法也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在同事或者第三人知情的情況下進行,這樣不管以后發現與否,都不會對以后的工作造成危害。假設沒有人知道,只是把多余的現金存起來是違反原則的。
四、現金盈余和現金短缺的會計處理
(a)在編制以前的財務報表時可以預期獲得并考慮到的可靠信息。
(2)前次財務報告被批準時能夠獲得的可靠信息。
早期差錯通常包括計算、會計政策的應用、對事實的疏忽或曲解、舞弊的影響、存貨和固定資產盤盈等。因此,固定資產的盤盈不再計入當期損益,而是作為前期的會計差錯,即“前期差錯”,按有關規定進行更正。舊的準則是當期損益。新準則之所以將固定資產盤盈作為前期差錯處理,是因為企業無法控制的因素導致固定資產盤盈的可能性極小,甚至不可能。企業固定資產的盤盈一定是以前會計期間低估和遺漏造成的,作為會計差錯進行更正,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為中介利潤的可能性。企業清查固定資產時,應當首先確定固定資產的原值、累計折舊和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