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產品銷售的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完成此項后,按如下方式輸入另一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陸上貨物庫存,
《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下列七項商品免征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農業: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畜牧業和水產業;
2.避孕藥物和裝置;
3.舊地圖:從社會上獲取的舊與舊;
4 .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和國家知曉秦組織無償提供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殘疾人專用物品;
7.出售給自己使用的貨物。自用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