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討論的“出售或處置”只是出售給合并范圍之外的其他公司。
背景:
A公司是集團的母公司,也編制合并報表。2020年7月1日,以1000萬元的價格購買B公司80股。此時B公司公允凈資產為1000萬元,合并層面產生商譽200萬元。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B公司的公允凈利潤為100萬元,其他權益無變動;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B公司公允凈利潤200萬元,無其他權益變動;
2021年6月30日,以1500萬元的價格出售其持有的B公司80股股份。
搬運:
母公司的個別報表:
借方:銀行1500萬元。
貸款:長期股權投資1000萬元。
貸款:投資收益500萬元。
在合并報告中:
未處置和處置的比較分錄如下
1)首先,成本法轉權益法中,由于個別報表中沒有長期投資,所以改用“投資收益”科目。為什么要用投資收益來代替?主要是利用合并報表中的投資收益來調整個別報表中確認的投資收益金額。
500萬元的投資收益已經在母公司的個別報表中確認,但B公司自購買日起持續計算的凈資產已經是1000100200=1300萬元,1300萬元*80=1040,再加上200萬元的商譽,只有1500萬-1040-200=260萬元可以在合并報表中確認。
因此,在“處置”方的分錄中,總投資收益將為240萬元(第一分錄的貸款投資收益為160萬元,第三分錄的總投資收益為0)。
2)抵銷長期股權投資。由于B公司已被處置,長期投資與所有者權益之間不存在抵銷。
3)盈虧相抵。其實我更愿意把這一步叫做“子公司損益結轉”。為什么叫這個?稍后我會寫一篇文章。
分錄基本與左圖相似,只是需要將貸方“年末未分配利潤”替換為“可供投資者使用的利潤——其他”。這是因為在合并報表中,B公司當期的利潤表會列示在合并報表中,當期實現的凈利潤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的總額會反映在合并利潤表中,形成年末未分配利潤。但由于B公司已經處置,合并資產負債表中沒有B公司的年末未分配利潤,所以報表會出現不平。因此,年末未分配利潤將在B公司利潤表(反映利潤分配的半年報表或權益變動表)的“可供投資者使用的利潤-其他”中以負數填列,使報表均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