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的出售、報廢、毀損會減少固定資產的數量,轉向清算。減少的固定資產,一方面應按原價從“固定資產”科目的貸方轉出;另一方面,它也應該將其折舊額從“累計折舊”科目的借方轉出。同時,在清算過程中也會發生清算收入和支出,并據此確定固定資產清算損益。
(一)固定資產的清算
我國《企業會計制度》規定,企業因出售、報廢、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算的固定資產凈值,以及在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清算費用和清算收入,應當通過“固定資產清算”科目進行核算。
“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借方登記他人清理固定資產的凈值和發生的清理費用(包括處置不動產應繳納的營業稅)、出借人登記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和保險公司或過失承擔的損失等。當清理收入大于清理支出時,說明清理凈收益已經發生。固定資產清算后的凈收益應區別情況處理:屬于準備期的,減少開辦費;屬于生產經營期的,計入營業外收入。如果清理收入小于清理支出,則意味著發生了凈清理損失。固定資產清算后的凈損失也要區別情況處理:屬于準備期的,計入開辦費;屬于生產經營期的,計入營業外支出(其中,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應記入“非常損失”明細科目;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應記入“處理固定資產凈損失”明細科目)。
“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可以根據清理的固定資產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期末余額反映尚未清理的固定資產凈值和凈清理收入,應在固定資產項目下的“固定資產清理”明細欄填列,借方余額以“”標記,貸方余額以“1”標記。
[示例]某公司出售一臺不需要的設備。設備賬面原價12萬元,折余價值5萬元,設備減值準備余額2萬元。設備價格為3萬元,已存入銀行。假設設備銷售不涉及其他稅費。
(1)注銷固定資產賬面記錄,將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轉入清算,會計分錄如下:
借方:清理固定資產5萬。
累計折舊50,000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20 000
貸款:固定資產:12萬元
(2)取得固定資產售價收入,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3萬。
借款:清理固定資產3萬元。
(3)結轉處置固定資產的凈損益,編制以下會計分錄:
借方:營業外支出33,354,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20,000。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20000元
(2)固定資產投資轉出
轉出投資的固定資產,以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即被投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累計折舊額和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的凈額,下同)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根據投入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根據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借記“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按照投入的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根據有關應交稅費,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
(三)固定資產盤虧
盤虧的固定資產,按其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根據應計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手風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