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通過自制或外購的方式取得固定資產時,取得的固定資產一般設置固定資產、應交稅費、銀行存款等科目核算,相關的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取得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一、外購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1、設備不需要安裝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設備需要安裝
借:在建工程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設備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二、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1、外購工程物資
借:工程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領用工程物資
借:在建工程(不含增值稅)
貸:工程物資
3、領用生產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4、領用產品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存貨成本)
5、在建工程人員工資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職工薪酬
6、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固定資產是什么?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12個月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