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人均年收入多少算家庭經濟困難
家庭經濟困難是一個無法以金錢來衡量的概念。這意味著它并不是單純依賴于家庭人均年收入數額來決定的。而是需要考慮到家庭所處的社會經濟背景、生活習慣以及個人和家庭成員的健康情況等多重因素。
然而,根據國家政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萬元的被認為是家庭經濟困難。這意味著如果一個家庭有5口人,則全家年收入需要超過15萬元才不算經濟困難。
但是很多人都認為3萬元并沒有包含所有生活必需品,尤其是在當前大城市生存壓力如此之大的情況下。根據中國城市發展研究中心對35個大中城市進行的“中國都市生存成本”調查顯示,2009年上半年,35個大中城市人均月生存成本已達466.6元(注:包含住房、交通、通信、水電、日常用品、教育、文化、醫療保險等方面開支)。這意味著大城市一個月的生活成本已經超過了官方標準的最低標準——3萬元/12=2500元(即人均月收入2500元)。